一、照明类灯光
1. 近光灯
路灯良好路段、夜间时速≤30km/h使用;雨雪雾天禁用远光,只用近光,防止反光遮挡视线。
2. 远光灯
无路灯、照明差道路,夜间时速≥30km/h使用;会车、遇行人非机动车必须切换近光。
二、指示预告类灯光
1. 转向灯:转弯前100–300米提前开启,提示转向意图。
2. 倒车灯:挂倒挡自动点亮,提示后方车辆行人。
3. 雾灯:雾、雨雪低能见度天气开启。
4. 示宽/尾灯/牌照灯:开启大灯同步亮起,标示车身轮廓。
三、警示预告类灯光
1. 刹车灯:踩刹车自动亮起,提醒后车减速。
2. 交替切换远近光:禁鸣路段、过路口、超车、会车时使用,示意我方通行。
3. 双闪危险警示灯:车辆故障低速行驶、紧急送医等特殊险情时开启,警示周边避让。
通用使用原则
1. 依据能见度开关大灯:傍晚天暗提前开灯,凌晨天亮再关灯;白天雾雨雪能见度低也要开前照灯。
2. 文明用灯:会车、路口相遇一律关闭远光,避免强光晃对向人车。